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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八部门联合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时间:2024-06-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若干措施》,切实做好全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产业化,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旨在大力推动全区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分工方案》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明确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盘点,构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基础库。指导全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对2023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采取发明人自评、高校科研机构集中评价等方式,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入库。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及时纳入盘点范围,定期持续开展盘点工作。

二是市场评价,丰富完善专利转化资源库。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市场评价,并推荐企业内的专家组建专利评价专家库,对专利的产业化前景、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高校和科研机构。

三是分类施策,推动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上的专利转化资源库,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推广。开展技术验证和熟化、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动。针对高价值专利,匹配投资机构对接、专利质押融资和保险、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等优质资源,推动实现快速转化。对于完成存量专利转让许可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备案。

四是精准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优专利增量。高校和科研机构可根据企业反馈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技术等重点需求,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改进,或与企业联合攻关,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布局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严格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企业等主体有偿或无偿实施,促进高价值专利的产出和实施。同时将专利转化效益纳入高校和科研机构学科评价、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