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单位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时间:2024-08-1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治区内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核查,本次核查内容为备案主体经营状态和注册地址。
经核实,内蒙古欧信乳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4MAC8T0M04W)的经营状态现为“注销”,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预审备案主体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取消该单位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