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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商圈 “零距离”普法进行时

来源:北疆知识产权 时间: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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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能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良好氛围,2025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同深入呼和浩特市振华广场,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回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振华广场商场30余名商户代表现场“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

小杜看中某餐饮连锁品牌的品牌效应,与该品牌公司签订加盟合同。经营过程中,小杜认为品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经营指导,且故意提高供应链材料价格,导致门店经营成本提高、收益降低,对自身造成损失,故将品牌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等费用74000元。

品牌方得知被起诉后,认为小杜系合同违约方,未经品牌方同意擅自开展门店营销活动,并对品牌方要求整改的内容拒不整改。品牌方在小杜提起诉讼前,已向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函》,但小杜并未停止品牌使用。商议无果后,品牌方提起反诉,要求小杜支付品牌使用费等费用72000元。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合议庭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原被告围绕自身行为是否违反合同内容、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发表意见。整场庭审程序规范、脉络清晰、重点明确,彰显了法律权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在场商户代表屏气凝神、认真聆听,不仅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地了解,也有效提升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意识。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随后,在场商户向法官咨询了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官围绕审判工作实际,提醒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核实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详细约定权利归属、使用范围、许可方式等,提升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持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等多部门协同联动,依托庭审观摩等多元形式,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提升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