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产业繁荣筑牢法治屏障(知识产权报)
来源:知识产权报 时间:2025-04-22如今,数字技术重构了音乐创作、传播与消费的全链条,全球音乐产业市场规模呈逐年扩大趋势,但随之而来的版权侵权问题也日益复杂。从短视频平台擅用热门歌曲到直播间未经授权翻唱,从售卖盗版音乐的车载U盘到境外服务器跨境传播,音乐创作者的权益保护与产业健康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为此,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自1990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著作权法历经三次系统性修改已日渐完善。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完善,旨在构建起与数字时代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框架。此外,我国还加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国际公约,实现从被动接轨到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的跨越。同时,我国通过司法与行政“双轨制”保护模式,构建了多层次、全链条的治理体系,为音乐产业繁荣筑起法治屏障。
从个案裁判到规则引领
在数字音乐蓬勃发展的浪潮中,司法判决正成为重塑音乐产业规则的核心力量。近年来,我国法院通过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不仅明确了音乐版权保护的司法边界,更推动了音乐产业生态的规范化发展。从刑事打击网络盗版到民事案件明晰平台责任义务,司法实践正以鲜明的态度重构数字时代的音乐版权秩序。
在民事领域,司法判决通过厘清平台责任,推动数字音乐市场走向合规。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与腾某音乐集团之间的系列侵权案为例,法院在系列生效判决中均认定该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其中,在音著协起诉酷某音乐侵犯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酷某音乐在与音著协的合作合同到期后,未经许可使用由音著协进行集体管理的多首歌曲,主观过错较明显。
此类案件向业界释放出重要信号,即音乐平台需建立和不断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的版权授权模式。
司法对音乐版权的保护还体现在对盗版产业链的刑事打击上。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浦东检察院)办理了一批网络销售音乐U盘侵犯著作权案。该案中,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知识产权民事检察职能时,发现了涉及侵犯著作权的刑事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经查,大量人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电商平台售卖含有大量盗版音乐作品资源的车载U盘、光盘和传播网盘,牟取非法利益,行为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浦东检察院对该系列案件的6起案件的7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共涉及复制品数量17万余个,销售金额740万余元。该系列案件被告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此类案件表明,便捷的技术手段不是侵权的“护身符”,司法机关以典型案例的威慑力守护音乐创作的土壤。
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治理
近年来,我国音乐产业经历了从实体唱片向数字音乐转型的深刻变革,这一过程中行政保护机制始终扮演着关键角色。行政保护通过立法完善、执法强化、技术创新及国际合作等多维路径,不仅重塑了音乐产业的生态格局,更成为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
国家版权局通过健全著作权登记体系、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加强版权执法等手段,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行政保护体系。在版权执法方面,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网络音乐等领域,连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音乐侵权盗版行为,规范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公安机关也向音乐侵权行为“亮剑”。2024年年末,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2023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安徽安庆“4·13”侵犯视听、音乐作品著作权案入选。该案中,公安部门会同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组成专案组,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当年立案,当年挂牌,当年判决”,是高效执法的典型案例。
音乐版权保护的本质,是平衡创作者权益与公共文化福祉。司法与行政的“双轨制”通过规则互补、技术互嵌、数据共享,共同织就立体化治理网络。唯有让每一段旋律都得到尊重,才能激发音乐产业的永恒生命力,让“中国声音”在全球文化浪潮中奏响强音。(记者 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