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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件远程审理专利复审无效案件顺利结案

来源: 时间:2023-07-0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理了内蒙古包头转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宣告名称为“《酒包装盒(38 度西部鹿王酒)》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包头转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远程联合口头审理于2023年4月2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保护中心”)开展。

经过请求人的积极举证、保护中心提供的便利口审服务、合议组的细致审查,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该案件是在保护中心进行的首件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的远程口审,是保护中心开启专利复审无效远程审理工作新篇章的重要一步,也是保护中心对“巡回审判+远程审理+调解”合作新模式的有力探索。我区当事人在保护中心凭借互联的信息化设备可以直接对话合议组成员,极大节约当事人维权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提高维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