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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时间:2023-11-30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3〕590号)要求,经相关主体自愿申报、盟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及公示,现确定6家商标品牌指导站、5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1个地理标志餐饮项目(名单见附件)。

请相关盟市局及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好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及地理标志餐饮工作

联系人:王军  0471-4506032   

附件:1.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名单

      2.2023年度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名单

      3.地理标志餐饮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