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时间:2024-04-09各有关单位: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11日在呼和浩特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理原告山西三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内蒙古立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为提升广大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组织现场审理旁听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庭审时间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庭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楼呼和浩特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49号)。
三、有关要求
(一)请报名参加旁听的人员提前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471-3912330,场地有限,额满为止;
(二)旁听当日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庭审期间请严格遵守法庭纪律,提前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禁止拍照录像、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