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

综合资讯

首页 — 综合资讯 — 中心动态

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五原县人民政府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北疆知识产权 时间:2024-06-06

20240606171766098763.jpg

5月31日,在“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五原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帮助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建设,助力“五原向日葵”强化品牌战略,赋能乡村振兴。

双方将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加强办案协作、增进人才交流、深化研究合作、全面协作配合等6个方面,从强化地理标志指导、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战略研究等多角度进行战略合作。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位于河套平原腹部,是全国最大的向日葵种植大县和设施农牧业大县,全县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向日葵籽种植、炒货、流通产业集群,特别是向日葵籽的出口贸易已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特色产业。2021年,五原县人民政府承担的“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是全区第一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全力以赴支持和配合“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