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时间:2025-03-21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文件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六个行动”中“助企行动”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公益性专利导航项目,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专利导航项目需求。本次征集工作旨在通过开展专利导航分析,精准对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为企业战略规划制定、技术研发方向确定、市场竞争策略优化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撑,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指引,本次征集的专利导航项目需求分为以下两类:
(一)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以服务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类活动为基本导向,以专利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包括专利数据、技术数据、产品数据和市场数据等多维度数据的关联分析模型,深入解构企业发展所处的竞争环境、竞争风险和竞争机遇等关键问题,针对企业战略制定、投融资活动、研发创新和产品保护等多元化具体经营活动提供决策支撑。
(二)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以服务技术或产品研发的全流程或特定环节为基本导向,以专利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专利数据、科教数据、产品数据和市场数据等多维度数据的关联分析模型,深入解构研发活动或其特定环节所面临的研发环境、研发风险和研发机遇等关键问题,针对研发活动的研发方向确定、研发风险规避、研发路线优化和研发资源配置等基本问题提供决策支撑。
二、征集对象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地或登记地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
(二)申报主体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资信优良,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或较好市场前景,在区域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活动、技术创新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专利挖掘布局或规避侵权风险等方面有专利导航需求,具备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实施运用的基础条件。
(三)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等。
三、有关要求
(一)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填报需求。
(二)由自治区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单独或联合申请。
(三)申报主体认真填写《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导航项目需求表》,联合申请由牵头单位填写需求表并盖章,于2025年4月7日前将项目需求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述所有材料电子件(PDF盖章版本及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实施方式
(一)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三个专利导航项目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经费由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
(二)被采纳的项目申报主体需配合调研、成果推广、成果应用等工作,适宜公开的成果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进行对外发布,项目验收完成后应积极配合成果宣传,及时反馈项目成果应用情况,并促进相关专利成果转移转化。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金莹 0471-3591657
电子邮箱:nmgzbzxzhyyb@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49号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导航项目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3月21日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导航项目需求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