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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招募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时间:2023-05-15

自治区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21〕38号)文件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持续强化自治区知识产权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现面向全区招募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1.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

2.高等院校法律、知识产权专业在读学生。

二、招募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具备参加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3.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相关规定;

4.无违纪、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服务内容

1.关注身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情况,及时向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案件线索;

2.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及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的培训、宣传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活动;

3.协助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和问卷调查;

4.定期总结汇报志愿服务情况。

四、服务激励

1.优先参加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办的培训及专题讲座;

2.优先获得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习机会;

3.获得知识产权业界专家学者的交流机会;

4.志愿服务次数累计4次或服务时长累计10小时以上,可获得自治区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证书,表现优异个人有机会获得评优奖励。

五、报名方式

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nmgipup.cn/,点击顶部“服务大厅”→“信息服务”→“志愿者库”→“我要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中心将在审核通过后予以公

 

联系人:     0471-3591953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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